同时根据《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打开链接查看全文)(2024年修订)第三条规定,公章刻制经营者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应当在5日内将以下信息材料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及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标注安全防范设施的经营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四)公章刻制和信息备案设备清单;
(五)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制度。
公安机关能够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得的备案信息,不要求当事人提供。
公章刻制经营者上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自有关变化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原备案公安机关更新备案信息。
公章刻制经营者终止公章刻制业务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注销。
二、公章刻制特种行业许可审批改为备案制后,对公章刻章行业及企业运营产生了多方面的深远影响,
降低准入门槛:原许可审批制下,公章刻制企业需经过严格的资质审核和审批流程,而备案制则要求企业在取得市场监管部门营业执照后5日内向公安机关提交备案材料即可,大幅简化了准入程序。
促进市场竞争:取消审批后,符合条件的刻章企业均可进入市场,打破地域垄断和总量控制。例如,某市在改革后公开全市39家刻章店信息,企业可自主选择服务商,推动服务质量提升和价格透明化。
降低公章刻制市场价格:随着准入门槛的降低,刻章市场参与者的涌入,行业内的竞争者数量会不断增加,这导致价格竞争加剧,直接推动其市场价格大福降低。对以防伪章的推广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