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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一人公司10问

时间:2024-09-10 发布者:admin

Q

1. 什么是一人公司?

A

一人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非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新法扩展了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范围:允许法人股东及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设立一个人有限公司。


Q

2. 一个自然人能否投资设立多个一人公司?

A

可以。新《公司法》删除了原法中关于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的限制规定,没禁止自然人投资设立多个一人公司。

     但新《公司法 》强化人格否认制度:保留了对一人公司的人格混同推定制度,即如果一个股东同时设立拥有多家一人家企业,且这些公司财产边界不清、财务混同,利益相互输出,那么这些公司就应当对其中任意一家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以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Q

 3. 一人公司是否需要设立股东会?

A

不需要。根据《公司法》第六十条股东只有一个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Q

4. 一人公司的股东如何承担公司债务?

A

⑴《公司法》第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⑵《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利用其控制的两个以上公司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各公司应当对任一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防止股东恶意利用公司有限责任规定逃避个人责任。


Q

5. 一人公司是否需要制定公司章程?

A

需要。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Q

 6. 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期限有何规定?

A

1)、对于2024年7月1日前设立的公司:

①如果其原认缴出资期限在2032年6月30日前,其认缴期限无需调整。

②如果其认缴出资期限在2032年6月30日后,必须依法在2027年6月30日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

③股东应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出资。


2)、对于2024年7月1以后成立的公司,认缴日期必须在成立日期后5年以内。


Q

7. 一人公司能否投资设立新的一人公司?

A

可以。《公司法》未禁止一人有限公司再单独投资行为。


Q

8. 一人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时,公司责任由谁承担?

A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具体如下:

⑴受让人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无需承担责任;

⑵受让人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Q

9. 一人公司如何证明其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

A

一人公司可以通过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来证明其财产独立于股东财产。此外,股东也可以申请法院对一人公司进行司法审计,以进一步证明其与公司财产的独立性。


Q

10. 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还有哪些新增规定?

A

⑴新《公司法》放开了对一人有限公司诸多的轨限制。允许投资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市场化经营。

 ⑵ 新《公司法》简化了公司组织机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监事、审计委员会、经理,但必须设一名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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