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人身份缴纳灵活就业医疗保险费的人员:
根据西安市税务局、西安市医保经办中心的工作安排,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方式变更为税务收缴,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
二、缴费标准
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月度缴费基数按5203元计算,全年缴费金额为5715.24元(含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不再随年审进行补差。
三、缴纳方式(网络缴费)
1.2023年10月已正常在高新区缴纳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无需来柜台办理,缴费业务可全程网办(在省外有重复参保信息的人员除外),各参保人可通过“西安高新人事代理服务”微信公众号获取缴费渠道。
具体缴费渠道获取方式为:在微信搜索并关注“西安高新人事代理服务”微信公众号→社保缴费→2024年医保缴费。
2.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进行参保登记后方可进行网络缴费。参保登记方式为:登陆“陕西社会保险”APP→业务办理→人事代理→医保参保,根据提示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一般为3个工作日),即可在下一周进行网络缴费。
四、缴费凭证
如需缴费凭证,您可以通过税务部门公布的方式获取缴费凭证。
五、注意事项
1.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应在工作单位参保缴费,请勿重复缴费!
2.在省外参保的人员(含居民医保),无法重复在我中心参保缴费。如需缴纳2024年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请先联系外地市参保地办理停保,再通过“陕西社会保险”APP,“医保参保”模块进行登记。
3.领取失业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医疗保险的人员,个人无需进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缴纳。领取失业金期满尚未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缴纳2024年度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
4.2024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后一次性上账,同时,个人医保账户一次性划拨全年金额。
5.已办理医保退休,选择逐月缴费的人员,缴费方式不变,仍按原渠道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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