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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有限合伙企业中3个关于利润分配的涉税问题!

时间:2022-11-01 发布者:admin

请问一


我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年底利润分配给合伙人的时候,如何分配?


答复:


按以下顺序优先选择:


第一顺序:合伙协议约定比例;

第二顺序: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伙人协商比例;

第三顺序:协商不成的,合伙人出资比例;

第四顺序: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


参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四、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请问二


我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年底利润分配给合伙人的时候,是不是不分配给合伙人就不用纳税?


答复:


不是这样的。合伙企业是先分后税,这里的“先分”可以理解成“划分”或者“应分”的含义。无论合伙企业是否实际分配,均需按照合伙人的一定比例计算合伙人当年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和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因此,合伙企业当年的所得,无论是分配给合伙人,还是不分配留在企业账上,都要缴税。


参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三、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请问三


我是一家有限合伙企业,能否约定将合伙企业全部利润分配给其中一个合伙人?


答复:


只要是合伙协议中有约定,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的。


提醒一:


普通合伙企业不得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当然也包括不能将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分配给一个合伙人。


提醒二:


合伙协议可以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即不按照出资份额进行分配是允许的。


参考:


1、《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2018年股权转让检查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稽便函[2018]88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通过合伙协议约定将合伙企业全部利润分配给其中一个合伙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对合伙人取得的所得,应按相关税法规定征收税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主席令第55号)第二章 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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