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专项附加扣除可选择哪些申报方式享受,有什么不同?
答:
您可将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提供给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由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支出只能由本人年度汇算清缴时自行申报享受扣除。一般来说,指定扣缴义务人申报在取得收入时便可享受扣除,而自行申报更适合注重个人隐私的纳税人。
问:
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答:
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问:
扣除年度什么意思?可以选择多年吗?
答:
扣除年度指可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年度,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年度。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问:
我实际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与预期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答:
1.请检查您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有误。
2.与扣缴义务人确认是否存在其录入金额错误或未及时下载您填报的扣除信息等问题。
3.在您与扣缴义务人均填写正确的情况下,可进一步咨询专业人士或税务机关。
问:
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可以修改吗?
答:
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若相关信息填报错误或者年度内发生变更的,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已经办理过扣缴申报,均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行修改。
问:
公司为我申报的信息我能修改吗?我申报的信息公司能够修改吗?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可以修改吗?
答:
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的扣缴义务人只可以查看不可以修改。扣缴义务人为您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您可以修改,您修改之后,扣缴义务人不可以再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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