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金涵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政企服务中心
24小时服务热线

18629570979

特别提示!关于残保金,这2种情形不用缴纳!

时间:2022-08-24 发布者:admin

情况一:

如果你的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达到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就不用交残保金;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就要交相应的残保金。

因此提醒大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大家可以参考一下缴纳残保金的计算公式:

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情况二: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第三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第四条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各位小伙伴,想要了解更多税务筹划和办理资质内容,请关注我们的专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