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商场超市零售烟、酒、食品、服装、鞋帽、化妆品,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汽车 4S 店,请问能否给购车自用的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发布《关于<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的解读》第五条规定,第三,销售方根据不同情形,使用不同种类的机动车发票。购买方购进机动车自用的,销售方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购进机动车用于销售的,销售方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例如:某汽车4S 店将库存车辆销售给消费者,应当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该4S店将库存车辆调配至集团公司下属的其他4S店用于其对外销售的,则应当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我们是一家批发零售图书的公司,平时都是开具的免税发票,请问若是有的客户需要专票,我们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我们是一家经销商,代理厂家的货物,请问年底取得厂家返利,我们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应由供应商开具红字发票,你商业公司根据取得的红字发票入账并进项税额转出。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规定: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货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货方给予购货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货方可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6.我们是一家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小规模期间购买的车辆,适用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请问我们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一条第(一)款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第三条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各位小伙伴,想要了解更多税务筹划和办理资质内容,请关注我们的专业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