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及要求
一、具体材料
1.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系统填报);
2.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股权结构;(系统填报)
5.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名录(系统填报);
6.经营快递业务的子公司名录(系统填报);
7.场地使用证明;
8.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
9.加盟合同协议或加盟意向书(自主品牌不用提交);
10.国际业务网络证明材料(申请国际快递业务提交)。
二、材料要求
1.在系统操作中,所有材料都要求提交电子版,其中非系统填报材料要扫描或拍照后以附件形式上传;营业执照要扫描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若为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扫描原件);“加盟合同协议或加盟意向书”要扫描原件;其余材料若为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2.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申请书填写注意内容:(1)企业名称、企业注册地址、企业类型要和营业执照或者预核准通知书一致;信息网络、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范、安全保障等所有内容,具备的选“是”,不具备的选“否”。打*号的事项,从事省内快递业务的可不选。
3.“场地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或者街道办、村委会出具的产权证明。
4.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1)收寄、运输、投递安全保障制度;(2)快递服务人员、用户人身安全以及用户信息安全制度;(3)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名单;(4)处置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要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制定,落款为本申请企业,并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5.“加盟合同协议或加盟意向书”必须为法人企业与被加盟公司签订,申请时要处于加盟有效期之内并加盖本公司公章或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自主品牌不用提交)。
三、实地审核要点
1.必须配备与业务量相适应的X光安检机;
2.监控设备必须营业、存储、处理快件场地全覆盖,24小时运转,且监控资料保存不得少于30天;
3.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4.门头装饰企业标示,门口悬挂营业时间,营业场所内公示《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收寄验视制度》、《服务承诺》、《资费价格》、《运递时限》、《投诉受理》、《查询办法》、《损失赔偿办法》及投诉监督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