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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疫情期间的复工补贴,是否缴纳增值税?

时间:2020-04-27 发布者:admin

疑  问

我企业收到疫情期间的复工补贴,请问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  复

收到复工补贴10万元,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或者其他收益  10万元

注意:

当地政府给工厂发放的开工补贴,由于与你工厂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等收入或数量不直接相关,不需要就此笔补贴计算缴纳增值税。

参考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5 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参考二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的《关于货物和劳务税热点问题(2020 年 2 月)》第 3 问“我工厂是制作无纺布的,因为疫情原因口罩需求量大涨,特以平时 5 倍工资召回员工并积极联系离职员工开工, 区政府给我工厂发放了一笔开工补贴,请问这笔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吗?”解答中明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19 年第 45 号)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区政府给你工厂发放的开工补贴,与你工厂销售货物或者提供服务等收入或数量不直接相关,不需要就此笔补贴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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