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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红的时间法律上有规定吗?

时间:2023-05-11 发布者:admin

请问


老师,公司分红的时间法律上有规定吗?分红需要什么条件才可以分红?没有利润能否分红?


答复


公司分红的时间法律没有具体规定。公司在有盈余的情况下,而且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分红作出有效决议了,这种情况下可以分红。没有利润不允许分红。


即便是有了利润,目前税务上没有严格规定必须分红。公司是否分配利润、分配多少利润属于董事会、股东会决策范畴。


注意


1、若违反法律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给公司。


2、如果公司股东分红决议没有明确利润分配的具体时间和比例,股东会决议没有明确利润分配时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同时履行有关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参考


1、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能分配利润。”


2、我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和四十六条的规定,公司如果要向股东分配利润,应由董事会制定方案,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4、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五)》(法释〔2019〕7号)第四条明确,分配利润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作出后,公司应当在决议载明的时间内完成利润分配。决议没有载明时间的,以公司章程规定的为准。决议、章程中均未规定时间或者时间超过一年的,公司应当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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